陳子南和張小玉相戀多年,小玉以爲自己懷孕,禀明父母注冊結婚。他們結婚的款項,被子南炒外幣賠光了,爲支付結婚費用,只好借高利貸。豈料結婚前夕,債主忽來討債要求立即歸還。子南只好把結婚時准備的禮金用來還債,還騙說做善事在在婚宴上向賓客募捐,把款項收齊還給債主。怎料當晚又被劫匪搶走,子南協助警方把款項追回,並替債主開脫警方的懷疑。債主感激之余,還送了一筆大禮。陳父亦答應支付結婚酒席款項。于是一切問題迎刃而解。